今天我跌倒了。跌倒不稀奇,只是我跌在講台上,學生的面前。
那種,很丟臉,卻又得裝做什麼也沒有發生的樣子,真的好討厭。
可是,好像當老師的人,那個不是這樣?尤其是當事情發生,又令人尷尬的時候。
幸好,不是跌得四腳朝天,我跌得像王子與美麗公主求婚般地美麗(單膝跪地噢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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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大事,女生攻擊小鳥事件。
28因為17的激怒,卯起來回擊,伸腳就往前踢去。嗯,強悍歸強悍,有些行為還是得教育。
也許,小小的你們,對性開始好奇,卻對性別之間的差異沒辦法也跟上進度。
不夠尊重,也不夠有禮,唉...念了半天,裝成了氣乎乎的樣子,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變好一點了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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